华南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1-26浏览次数:47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广东省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应急组织指挥体制机制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章熙春   

副组长:刘琪瑾  陶韶菁  麦均洪       

李卫青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

  长:陶韶菁

副组长:麦均洪          李卫青

  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保卫部(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国际校区、校医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下设11个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学校将根据工

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长:陶韶菁

  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校医院负责同志

2)宣传组

  长:陶韶菁

  员: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

3)医疗组

  长:麦均洪

  员:校医院负责同志

4)大学城校区工作组

  长:朱 

  员:大学城校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5)国际校区工作组

  长:陶韶菁

  员:国际校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6)学生工作组

  长:李 

  员:学生工作部(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同志

7)教师工作组

  长:李卫青

  员: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同志

8)后勤保障组

  长:麦均洪

  员:保卫部(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同志

9)物资采购组

  长:陶韶菁

  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纪监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公共关系处、财务处、后勤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校医院、招标中心负责同志

10)防疫工作指导组

  长:麦均洪

  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后勤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校医院负责同志

11)防疫工作监督组

  长:刘琪瑾

  员:纪监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巡察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工作处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应急组织指挥运行机制

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总协调部门设在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各工作小组按照分工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科学研判、果敢决策、狠抓落实,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依法科学、精准有序防控疫情。全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及时将疫情防控措施明确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加强统筹协调,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本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自觉服从统一指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做好假期与开学的防控安排

(一)强化健康宣教

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利用学校和各二级单位的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向师生推送和转发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科普宣传、安全提醒、文明倡议等系列文章;通过学校公共宣传区域、学生宿舍楼黑板报、宣传栏、学院楼宇电子屏幕等,宣传防控知识。及时召开关于防控肺炎疫情工作会议,向后勤工作人员、楼宇管理员、值班员等工作人员,普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群、学生群,整合宣教力量,扩大宣教覆盖面。

(二)加强预警提醒

及时发出安全须知和文明倡议,禁止已经回家的师生前往湖北(武汉)疫情严重地区;要求已经在湖北(武汉)的师生密切关注疫情,严格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求做好预防工作,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和疑似疫情立即前往医院检测和治疗,并及时上报相关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学校。倡议广大学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做到科学理性防范。通过微信群、QQ群等发放假期生活提示,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做好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开学后,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重点的主题班会教育活动。

(三)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比赛、展示、评比、讲座、宣讲会、冬令营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推迟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的开放时间,暂停五山—大学城校区交通车运营。推迟2020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兰州考点及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时间、高水平运动队报到及校考测试时间,推迟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确须如期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订严格预案,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教育厅、教育部报备。

(四)密切开展监测

1.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加强寒假期间的师生日常联系和值班工作,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当天没有疫情,各二级单位也必须于每日中午12时前向学

校总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如发生疫情突发情况,须立即向校医院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2. 加强易感人群统计

印发关于做好预防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易感人群统计的通知,各二级单位应统计所有教职工、学生(包括外国留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中的湖北(武汉)人员名单,针对寒假期间湖北(武汉)人员回当地居住、走亲访友,或在湖北(武汉)旅游,途经武汉并停留中转返乡等师生做好摸排统计,切实掌握可能接近疫区和接触疑似病例的易感人群信息,做到数字准、情况明、早知道、早预防,准确了解相关师生原定返校时间,分类做好返校时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除掌握师生个人信息外,各二级单位需及时了解师生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分类整理汇总各类人群后,及时上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应针对各类人群有针对性地做出安全提醒和日常联系。

3. 实行体温实时监测

各二级单位要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师生员工和相关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等楼宇时必须量体温,食堂、酒店、场馆、工地等上岗人员必须测体温再上岗。宿舍管理员对寒假期间进出学生宿舍的每一名学生必须进行体温监测,若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准确上报。尽快配备红外体温实时监测仪,对寒假返校的学生全覆盖逐一进行体温检查。春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后,从第一周开始要求学生班级每日上报学生体温情况,建立“宿舍—班级—学院”逐级监测网络和信息上报机制。

4. 强化入校管理

疫情流行期间,对校区出入口实施进出管制,关闭部分入校通道和大型车辆进校预约通道;实行进校信息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进入校园。

(五)增强心理关怀和思想引导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心理咨询教师和辅导员自身优势,加强对师生的人文关怀,及时开通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因新型肺炎产生心理压力的人群及时疏导情绪。

(六)改善环境卫生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抗击新型肺炎期间,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科学开展校园公共区域消毒、清洁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尤其要着力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落实责任到人,设置洗手液,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做好校内防控工作。

三、精准开展防控工作

(一)强化留校学生的关怀和管理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出校(如外出学校参加兼职、社会实践等),出入饭堂、超市等公共场所需佩戴口罩;要求留校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及宿舍清洁卫生工作,

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每天整理好个人内务卫生,定期清理房间内垃圾等杂物,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加大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和慰问走访力度,密切关注和深切关怀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发现身体异常及时做好上报和治疗工作。

(二)做好相关师生工作

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推迟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报到。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做好开学注册报到的工作安排,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国家相关政策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导师基于安全考虑不得安排学生提前返校。学生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在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开放学校VPN学术资源及社会免费网络办公资源,为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培训,做到“停课不停学”。

(三)加强重点群体管控

加强湖北(武汉)返穗学生管理。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设置专用隔离房间,针对寒假已经从湖北(武汉)或其他疫区回校的学生,按照学校领导小组和校医院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独自居住隔离观察(14日)工作,落实人员隔离措施,每日向校医院报告情况,每日监测2次体温,安排专人送餐送食,直至医疗机构取消隔离要求。及时根据返校学生人数和具体情况调整隔离措施和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假期返校学生人数。

加强教职工返校管理。寒假期间已离粤人员(主要指回乡探亲)

在未收到新的通知前不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返校的,需经学校批准。出国(境)外按计划近期拟返粤人员、离粤旅游近期需返校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报学校登记备案,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确因特殊情况由湖北(武汉)返校,由二级单位进行书面审批后,报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同意后才能返校。

四、分类隔离和应急处置

各二级单位要密切监测过去14天有湖北(武汉)进出经历或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师生的健康状况,并在校医院指导下开展相应处置,如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及时处理并报告,就医流程详见附件1;即使没有症状,也要报告并进行自我隔离,自我隔离指引详见附件2。对各类情况的群体开展分类隔离和应急处理如下。

1. 针对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并在2小时内向所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并协助所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内完成对疑似病例的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及转运工作。

2. 针对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密切接触者以及辖区公安、居委、社区“三人行”小组排查的湖北(武汉)来穗人员名单采取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需指定专人每日2次监测体温并记录,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若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立即联系所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其指导下转运至定点医院,并填写《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转运交接表(第一版)》,转

运时需指定专人随车,并做好交接工作。

3. 针对来穗湖北(武汉)人员管理采取居家隔离,指定专人每日2次体温监测并记录,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隔离期为离开湖北(武汉)14天。若在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立即联系所属区疾控中心,在其指导下转运至定点医院。

4. 针对确认必须回校集中住宿隔离的学生,学校提供专用宿舍居住区域(3个校区共523间房间)。隔离期满,如被隔离者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由校医院等部门认定,出具证明,同意后再解除医学观察。

五、加强防护工作保障

(一)完善考核机制

学校相关部门要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考察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大胆提拔使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

(二)严格工作纪律

各二级单位要践行一线规则,主动作为,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按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

总体要求,科学精准防控。

实施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防控工作过程中出现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工作失职行为,未按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规范程序开展工作,擅自发布未经学校和国家核实和批准的不当言论等人员,按照实际情况由学校做出相应处理,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隐瞒病情病史和相关疫区经历、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国家防控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等而造成病毒扩散、给防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从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危害师生安全等人员,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触犯相关法律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大资源投入

1. 强化医疗保障

校医院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和器械,做好预检分诊和全科门诊接诊等工作。对于疑似病例的采样及流行病学调查采取二级防护,对于密切接触者及来穗人员管理采取一级防护,确保学校一线医护工作人员的医疗防护安全。配合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2. 加强防控物资

学校相关部门要加强口罩、洗手液、体温枪、酒精等基本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在每栋学生宿舍楼配备电子测温枪、水银体温计和消毒棉球等防控物资。后勤处要加大食材物资储备,严把食品卫

生关,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健康。

3. 维护校内秩序

保卫部(处)等单位加大力度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必要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交通路线畅通。

4. 加大资金保障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资金拨款力度,实行专款专用,妥善管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发展情况,及时向教育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积极争取支持。

 

 

附件:1. 发热患者就医流程

 

           2. 自我隔离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