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浏览次数:93

各学院,相关机关部门:

为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和奖励先进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实施方案》,经2019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19527日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

2.华南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3.华南理工大学南光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

4.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

2019527

 

 


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实施方案

 

为构建一流教育教学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学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培育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学校结合教师教学学术发展特点,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荣誉体系。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双一流”建设和《华南理工大学一流本科行动计划(20182030)》实施为契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目的

构建教师教学荣誉体系本着“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旨在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促进不同阶段教师教学学术的发展,激励广大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让广大教师在教学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三、具体措施

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共设立教学新秀奖、教学优秀奖、教学卓越奖(南光卓越教学奖)和教学终身成就奖等四个梯度的教学荣誉。

1.教学新秀奖面向40周岁及以下、高校教龄满1年,教学热情高涨,教学方法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有活力,深得学生喜爱的优秀青年教师设立。教学新秀奖依托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开展评选,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授予教学新秀奖,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获奖者奖励1万元。

2.教学优秀奖面向高校教龄满3年,教学精力投入大,教学能力和水平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上有建树的教学骨干教师设立,综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教学成果、人才培养效果等因素开展评选。教学优秀奖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50人,每位获奖者奖励2万元。

3.教学卓越奖(南光卓越教学奖)面向40周岁以上、高校教龄满10年,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在教学中潜心投入,教学上具有公认一流水平,坚持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教学成就卓越,能有效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卓越教师设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卓越奖(南光卓越教学奖)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每位获奖者奖励10万元。

4.教学终身成就奖是学校教学荣誉的最高奖项,面向高校教龄满25年(含退休返聘),长期在教学一线特别是本科或公共基础课教学一线工作,立德树人业绩卓著,同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为学校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在高等教育领域做出突出成就,在国内同行中有很高声誉和影响力的资深教师设立。教学终身成就奖每年评选不超过3人(可以空缺),获奖者奖励50万元。

以上奖励均记入获奖者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学人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原则

坚持弘扬优秀师德师风,在教学中注重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坚持教学导向,面向在教学中潜心投入、坚持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针对四梯度教学荣誉的参评对象、参评条件等不同,另行制定不同的评选办法(具体见附件14)。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学校每年成立教学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随机抽取(教学新秀奖评审小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负责各项教学奖励评审工作;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教学奖励评审小组推荐的名单,最终名单由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2.经费保障。教学新秀奖的奖金由原“春花青年教师奖教基金”支出;教学优秀奖的奖金由学校预算支出;教学卓越奖(南光卓越教学奖)的50%奖金由“南光卓越教学基金”支出,50%奖金由学校预算支出;教学终身成就奖的奖金由学校预算支出。

六、其他

获得各项教学奖励的教师有义务参与学校教学发展与评价工作,分享自己的教学理念、方法和经验,参与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有责任成为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