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0浏览次数:192

 

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2021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学校2021届各类毕业生12019人,其中博士生671人,硕士生5312人,本科生6036人。当前,正值毕业生求职关键期、冲刺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学校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就业责任制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就业创业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各院(系)要落实院(系)就业“一把手”工程,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学院(系)院长、书记、班子成员及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完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照师生1:500要求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可以专设就业辅导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注重发挥各班级班主任、专兼职辅导员、各系所负责人、专业教师、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作用,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毕业研究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重视就业引导。大力开展就业引导工程,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引导毕业生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相结合,到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各院(系)要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引导总体思路,结合本院(系)学科特色,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不低于10家单位纳入本院(系)就业引导目录,针对性深化合作,把专业教学、实习实践、就业推荐等环节结合起来,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4.建立重点督查机制。加强毕业生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日报”“周报”“月报”,为科学指导、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适时对学院(系)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5.推进就业综合评价。完善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召开年度全校就业工作会议,表彰就业先进集体。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更好发挥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把就业状况与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挂钩,把就业状况与院(系)、导师招生指标挂钩。持续推进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度、中期(5年)、长期(10年)大规模跟踪调查。

二、大力拓展政策性岗位

6.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近两年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将在2021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要利用好社会资源,引导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资格考试、金融银行类考试、军队文职考试的专项培训,增强毕业生吸纳政策性岗位的能力。

7.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创业。

8.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动员征集高校毕业生。按照新的时间节点,制订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

9.加大科研助理招录力度。在《华南理工大学科研经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华南理工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招录规模,设置行政、文秘等岗位,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把科研助理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10.指导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依托教育部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进一步加快推进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国际组织基本情况、职业发展路径等内容,纳入日常大学生就业指导。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开展专家讲座、政策咨询、社团活动等系列指导服务。鼓励与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实习任职渠道,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奖励办法》对赴国际组织实习就业在校生、毕业生提供资金奖励。

11.大力推进选调生工作。将选调生人才培养和“青马工程”结合起来,形成和发展针对选调生培养的方法体系,进一步提升选调生专项职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学生基层职业发展社团作用,开展基层政策宣讲,课程培训,校友交流,实践调研和挂职锻炼;开展选调生岗前培训和廉政教育,召开选调生座谈会;积极开展对选调生所在地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走访,进一步加强与选调地区合作,形成校地连续精准培养的合力,畅通校友回校深造的渠道。

12.引导优秀毕业生深造。鼓励毕业生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深造,扩大国(境)外留学比例。着眼打造未来的领军人物和各行业精英人才,从氛围营造、基础课程、科研训练、服务指导等方面大力加强学生深造引导工作,将本科生毕业深造率纳入院(系)绩效考核。

三、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

13.加强就业信息高效服务。要组织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用好“24365校园招聘服务”“24365智慧就业平台”“国聘行动”等就业平台和活动。要共同参与实施“24365岗位精选计划”,精确采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要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推动线上就业服务转型升级,在信息发布、人岗匹配、面试签约等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线上就业服务。

14.拓宽校园招聘主渠道。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要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进校开展宣讲、招聘活动。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校园招聘主渠道,对优质单位优先安排场地、减免场地使用费用等,组织好各类校园双选会、宣介会。汇聚社会资源,把合作单位、校友企业、招聘机构的朋友圈发动起来。联合其他高校,共同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活动。在保持粤港澳大湾区就业传统优势的同时,大力开拓就业区域和行业,确保今年校招岗位只增不减。各院(系)要建立就业信息高效推送网络,确保就业信息收得到、用得好。

15.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

16.推进就业实习见习。用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平台,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17.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做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8.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各院(系)要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对低年级学生着重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对高年级学生着重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要督促学生登录就业在线就业创业平台、职业测评平台完成相关课程或测试,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通过学校MOOC平台、学堂在线、智慧树等平台,有选择地学习一门生涯规划或就业指导课程。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考取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多种类型的培训(或认证)证书。要广泛开展“学一门生涯课程,做一次职业测评,写一份求职简历,考一张培训证书,参加一次网络实习招聘会”等“五个一”活动,推动学生尽早认识自我、认识职业世界。

19.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院(系)要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充分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优先为困难群体推荐岗位。继续实施与武汉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拓展合作内涵,推进“一帮一”行动纵深发展。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和“双困生”(家庭困难、就业困难)就业帮扶补贴发放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开通就业心理服务热线和个性化咨询窗口,帮助毕业生疏导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压力,以积极心态主动就业。

20.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国家和各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院(系)结合实际,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

21.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要加强网络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信息,重点审核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用人单位,严密防范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毕业生权益。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做到诚信签约、诚实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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