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287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为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造成的危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制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组成如下:

  长:章熙春   

副组长:陶韶菁  麦均洪  李    

  员: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社会科学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部(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校医院、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统筹协调,与上级单位、专业机构的协调联动;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形势、风险及应对之策,形成会商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事前预判、事中处置、事后修复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2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组,组成如下:

组长:刘琪瑾

成员:纪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涉事及相关单位严格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瞒报、漏报、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以及消极应付、落实不力、事后处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本通知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化解风险的监测排查机制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风险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把风险研判和防范化解工作纳入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的重要议题,每月至少开展1次风险隐患监测排查工作,对各类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等状况,及时捕捉并报告“弱信号”,及早有效处置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管控、迅速化解、有效整改。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风险点或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潜在风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报告。

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

实施突发事件等级响应机制,对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统筹部署、指挥,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事件(Ⅱ级),由涉及分管校领导及主管部门、涉事主要单位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对较大事件(Ⅲ级),由业务主管部门、涉事单位直接处理,并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事后书面报告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对一般事件(Ⅳ级),由涉事单位自行处理,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事后书面报告分管校领导。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主管部门、涉事主要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深入一线掌握情况,预判突发事件等级,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要积极协同配合,加强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精准应对、果断处置,共同抓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机制

按照“迅速、准确、统一”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后,最先发现或者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分管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报告信息,在执行电话报告后,还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分管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一律不得延报。要迅速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涉密信息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执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由宣传部统一负责,各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发布信息。

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事后修复机制

分管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涉事单位要及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件成因、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薄弱的环节进行整改,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积累经验。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要对突发事件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告、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玩忽职守、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进行依法依规处置,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多次发生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的单位,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机制

要充分利用学校专网专栏、线上线下等宣传平台,推进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师生员工应急意识。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把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新教工入职培训、技能业务培训等内容,不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全面提升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切实提高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对各种潜在风险,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充分准备。要坚持突发事件处理和日常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做好事件预防、预判、预警工作,加强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和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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