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295

 各学院,相关部处: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攻读学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自2013年起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 “申请考核制”。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的新变化,学校结合实施情况,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经2019年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191112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