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华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学校编制了《华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华南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20—87110013;邮箱:xxgk@scut. edu. cn)。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有力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结合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新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全委会议事规则》《华南理工大学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华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华南理工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由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统筹信息公开工作与法律事务,切实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各环节公开。同时,加强财务、招投标、招生、干部等社会公众和师生高度关注的重要领域规范化建设,促进各单位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监督、评价,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华南理工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针对实践中易出现问题的公文信息公开环节,学校校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探讨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流程,进一步加强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学校要求公文审核与保密审查同步进行,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拥有单位初审,校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复审(必要时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保密复审)后发布。监察处还重点围绕“人财物”等领域开展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对信息的发布是否主动公开、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进一步拓展渠道,形成“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构建了专网与专栏结合,学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校内校外媒体联动,逐步形成全方位覆盖的“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积极主动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开信息及适宜公开的相关统计数据,保障其获取信息的权利,加强对学校办学的监督。目前信息公开途径有:信息公开专网和专栏,学校主页、学校新闻网、各单位及学院网站,《华南理工大学报》《华南理工大学年鉴》、会议纪要、手册、报表、画册等纸质资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企业号、抖音号、公共邮件、华工信使等新兴媒体,新闻发布会、学校中层干部会、专题情况通报会、教代会、学代会、各地区校友代表大会等。为方便社会公众和师生更好获取信息,学校目前正在改版升级新版网站,待时机和条件成熟即正式上线。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224条,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科建设、学生工作、人事人才等各项规章制度等信息,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和师生高度关注的财务、招投标、招生、干部选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其中,访问次数位列前三位的信息类别是:干部工作类41条,共11397人次访问量;学生教育与管理类33条,共7947人次访问量;人事工作类44条,共6252人次访问量。
(二)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情况
通过学校中文主页(www. scut. edu. cn)、校内门户网站(http://my. scut. edu. cn/)继续不断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学校网站与新闻网站和重点行业网站、学校网站与新闻媒体和其他新兴媒体间的联动,发挥整体效应,共发布校园新闻922条、公务通知信息752条、事务通知信息227条、教学科研信息96条、学术会议信息473条。
(三)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学报》《华南理工大学年鉴》公开信息情况
刊发《华南理工大学报》19期,内容涉及校内重大事件、重大新闻,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动态等,共计345条;出版《华南理工大学年鉴》,发布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发展规划及学校建设、教学科研工作、二级学院工作概况、表彰奖励及毕业生名单等重要文件及统计信息,共计约40万字。
(四)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积极主动在党报、党刊和包括央视在内的电视媒体等传统媒体发声,本学年度有关学校的报道共485条。比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刊登党委书记章熙春的署名文章,央视《开讲啦》录制校长高松专访节目等。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抖音、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中,通过微博、微信公开信息共4000余条,主要内容包括招生就业信息、人才培养、重大科研动态、学校发展规划及办学理念、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等。本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官方微信粉丝数稳步增长,突破18万人,共推送321次402条内容,阅读量3921857人次,平均每条阅读9756人次。
(五)通过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情况
1. 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学校财务状况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具体包括:一是按时向社会公开了2019年学校预算和2018年学校决算情况;二是各二级单位预算以适当方式向全院教职工公布;三是做好华南理工大学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严格执行广东省收费政策和学校的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初审及申报、备案,在学校和财务处网页做好校内收费公示,同时,在迎新、教务、宿管和离校等多个校内数据平台实时发布学生缴费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落实完费注册制度。
2. 加强物资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8〕2648号)等国家及地方信息发布要求,依法在规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结果公告信息,2018—2019学年度共完成招标采购项目378个、网上竞价项目2271个、电商直采项目2159个。主要做法有:一是正式上线新的网上竞价系统,优化采购流程,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让用户“最多跑一次”,把供应商的初选权交给用户,使网上竞价更加阳光透明;二是为丰富电商直采平台商品来源,开辟电商直采绿色通道,允许采购京东官网的“秒杀”“闪购”等优惠促销商品;三是公开遴选出5家造价咨询机构、5家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和6家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学校采购代理和造价咨询业务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选择;四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软件开发商,全面开发新的采购管理及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系统支持招标采购计划填报,项目审批,信息公告发布,供应商、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网上招投标,网上评标,网上监管等核心应用,强化采购各环节的规范性和便捷性,实现对采购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和数据统计,做到全方位可追溯。
3. 加强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对今年上半年查处的张军等人违规更改研究生复试分数案件,学校进行了严格纠偏、切实整改。以此为契机,学校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在本科招生方面。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制度建设与信息公开,外语保送生、自主招生、广东省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等各类特殊类型考试的初审入围、笔试入围、面试入围、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和分省计划数均及时在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进一步强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招生宣传模式,奔赴29省(市、区)参加了630多场本科招生咨询会;本学年度微信公众号共推送416篇,微博63条。在研究生招生方面。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各环节、自命题工作规范、博士报名申请以及各类研究生招生数据等加强制度化管理,对各类招生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依托新媒体优势,实施“学校—学院—导师—在读研究生”四位一体模式,组织研究生导师到24个省36个城市的60多所国内重点院校开展了50多场研究生招生专场推介会。本学年度,通过官方微信、网页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300多条。
4. 加强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提高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质量,坚持考察预告公示、干部任前公示、任职结果公开,持续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满意度。2018—2019学年度,选拔任用中层干部59人,其中,中层正职31人,中层副职28人;提拔任用15人,同级任用44人。
(六)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此外,学校还举办了新闻发布会、校园开放日、教代会、学代会、全球校友代表大会、各类校情通报会等,多渠道、多场次向社会各界人士就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进展、重点亮点,尤其是广州国际校区建设进展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信息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7件,从申请的主题看,全部为公民个人提交的申请;从申请方式看,以纸质信函方式申请6件,占85.71%;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1件,占14.28%;从申请的内容看,关于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章程建设、招生管理、学位评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公开申请各1件,各占14.28%。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相关机构对其进行审核,7件申请已全部办结,并做了相应回复。其中,答复“已主动公开”的4件,占57.14%,“不予公开”的1件,占14.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件,占14.2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占14.28%。所有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机关作风在线投诉平台、纪监办公室投诉邮箱等渠道,征求收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本年度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校院两级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建设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 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充分利用今年新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贯彻落实文件为契机,举办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和解读新政策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围绕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学校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完善校院两级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最新文件要求,修订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结合二级单位产生的信息内容和特点,开展二级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的研究制定,尤其是对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信息及时规范的对外主动公开。
3. 上线升级版信息公开网站。呼应新时代新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进一步升级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优化网站布局,简洁网页内容,方便用户浏览与操作,为全校师生、社会各界提供更快捷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
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对《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逐条详细说明。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