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庭伟同志挂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浏览次数:23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选派郑庭伟同志来我校挂职锻炼,经20197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郑庭伟挂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期2年,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