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归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浏览次数:45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信息化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的五个一工程,即一套数据、一个入口、一个账号、一张报表、一站式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的归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系统范围

学校信息化系统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弱电管沟管道、楼宇弱电间、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语音通信系统、校园卡系统、智慧课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等)、互联网出口、IP地址、域名、数据中心(通信和数据公共机房、计算和存储设备)、公共数据、应用系统、互联网网站、网络安全系统等。

二、归口管理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管理规范,规划、管理、监督信息化系统建设整个周期(包括规划、预算、立项、设计、实施、测试、验收、运行、维护等),由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支持。

三、具体要求

学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必须在学校顶层设计和软硬件配置框架内进行,符合国家、各级管理机构、学校和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一)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楼宇综合布线系统和设备技术规范》(华南工网信〔20191号)(附件1)等规范。

(二)应用系统必须遵守《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和信息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华南工网信〔20163号)(附件2)和《华南理工大学业务信息标准》(华南工网信〔20164号)(附件3)的相关规定,采用《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套校内机构编码方案》(信息 20173号)(附件4)。

1. 应用系统向学校共享数据中心提供数据和数据交换接口,并从学校共享数据中心获取共享数据。原则上不允许采用业务系统间直连方式获取共享数据,业务系统必须采用统一认证登录并集成到学校门户中。

2. 学校内部机构门户网站原则上采用学校统一网站群管理系统。未经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不得在校外自行建设门户网站和应用系统。

3. 移动APP必须集成到学校移动门户中,服务类微信公众号必须集成到学校微信企业号/企业微信中。

对于不遵守学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相关管理办法,不符合学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相关规范,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系统,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限制使用、暂停运行等处理;对于存在网络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网络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于破坏学校信息化系统的行为,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楼宇综合布线系统和设备技术规范(华南工网信〔20191号)

     2. 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和信息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华南工网信〔20163号)

     3. 华南理工大学业务信息标准(华南工网信〔20164号)

     4. 华南理工大学第四套校内机构编码方案(信息20173号)

 

 

华南理工大学

201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