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发展高知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55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注重从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的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部署,学校党委研究制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发展高知党员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1211


华南理工大学发展高知党员工作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注重从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按照上级部门的界定,高知识群体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具体到学校,一般包括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职工等。为做好在这类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委将继续深入实施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领航计划,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主动性,扎实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

2. 工作目标。遵循高知识群体思想成长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持续深入推进高知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高知党员队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高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学校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 基本原则。(1)长远规划。根据非党员高知人才总体情况,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性质,做好高知党员发展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2)持续跟踪。从非党员高知人才入职、入学开始,摸清具体情况、明确联系人员,及时、经常做好联络沟通工作,关心其思想和工作、学习、生活,积极主动帮助高知人才解决实际问题。(3)重点培养。充分考虑高知人才的思想成长发展规律和工作、学习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教育方式,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非党员高知人才的思想引领和教育培养。(4)及时发展。根据培养教育的实际情况,优化程序,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高知人才吸收入党。(5)确保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严格标准、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二、主要举措

1. 摸清情况,定好指标。(1)每年初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排查摸清本单位非党员高知人员具体情况,制订本年度高知党员发展工作方案,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2)党委组织部根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摸查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方案,下达本年度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高知党员指标。(3)党委组织部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非党员高知人员变化情况(如引进人才、新生入学等),及时调整发展指标和工作方案,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及时将非党员高知人员的有关情况向党委组织部和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通报。〔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2. 建立台账,及时推进。1)党委组织部统一制订高知党员发展工作台账模板,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填报,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2)党委组织部根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报送的发展高知党员工作台账,于每季度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开会研讨交流高知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加强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高知党员工作的督促指导。(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以填报工作台账和每季度汇报交流为推动,认真做好发展高知党员各项工作。〔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3. 专人联系,帮助引领。1)建立学校党委常委、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三级联系制度。(2)学校党委常委重点联系非党员学术骨干和青年教师,具体联系对象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全校情况确定,每名学校党委常委至少联系1人。(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统筹做好本党委(党总支)委员和在职教工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委员联系非党员高知人员工作,每位委员至少联系1名非党员高知人员,同时确保每位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有委员联系,并做好提醒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4)每位学校党委常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每季度至少与联系对象进行1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给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引导他们认识党的伟大和光荣,感受党的温暖和关怀,积极向党组织靠拢。(5)学校党委常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亲自参加接收他们联系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强化入党的仪式感。〔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4. 严格要求,灵活培养。1)党支部、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层层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严格标准和程序,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2)各级党组织要遵循高知群体思想成长发展规律和工作、学习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教育方式,提高培养教育实效。(3)党委组织部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每年举办1期非党员骨干教师红色教育培训班和1期非党员博士生入党教育专题班,结业学员可不再参加学校党委党校组织的发展对象培训班。(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坚持集中宣讲教育和个别谈话引导相结合,每年至少举办1次入党宣讲教育,同时做好日常谈心谈话,引导高知人员向党组织靠拢。(5)各级党组织在对高知人员进行入党教育培养考察时,要结合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知识层次等特点,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际成效。〔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5. 纳入考核,强化激励。1)每年底党委组织部组织人员,综合考虑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非党员高知人数、所占比例以及开展高知发展工作情况、发展人数等方面因素,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高知党员工作进行1次专项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将高知党员发展工作纳入教职工党支部(特别是教师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3)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将发展高知党员工作作为党内评优评先,以及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党建重点建设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三、工作职责

高知党员发展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同配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实施,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

1. 学校党委:(1)把高知党员发展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高知党员发展工作。(2)将高知党员发展工作纳入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3)建立党委常委联系发展高知党员工作制度,每人至少联系1名非党员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加强思想引领、关心指导。

2. 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1)每年单列高知党员发展计划,并根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非党员高知人员情况,下达发展指标。(2)根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报送的发展高知党员工作台账,及时了解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高知党员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工作落实。(3)每季度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汇报研讨高知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部署推进工作。(4)每年底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高知党员工作进行1次专项考核评议。(5)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每年举办1期非党员骨干教师(含博士后研究人员)红色教育培训班,组织非党员骨干教师实地接受红色教育,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6)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每年举办1期非党员博士研究生入党教育专题班,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 党委教师工作部:(1)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党员学术带头人作为青年教师的导师,在对青年教师的业务发展给予指导帮助的同时,加强政治思想引领。(2)及时将引进的非党员人才的思想政治情况向党委组织部和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通报,以便于从其入职时就做好跟踪培养工作。(3)在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中,注重加强中国共产党发展的伟大历程和领导中国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取得伟大成就的教育,强化他们对党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4)会同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每年举办1期非党员骨干教师红色教育培训班。

4. 党委学生工作部:(1)在开展博士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注重加强中国共产党发展的伟大历程和领导中国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取得伟大成就的教育,强化他们对党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2)通过学生工作例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各学院发展高知学生党员情况,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落实。(3)会同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1期非党员博士生入党教育专题班。

5. 二级党委(党总支):(1)把发展高知党员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落实,作为教职工党支部(特别是教师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的重要工作纳入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2)每年初摸清本单位非党员高知人员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并针对个别人员的特殊情况,制订本年度高知党员发展工作方案,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3)建立高知党员发展工作台账(党委组织部统一模板),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扎实推进高知党员发展各项工作。(4)建立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发展高知党员工作制度,每名委员至少联系1人,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5)坚持集中宣讲教育和个别谈话引导相结合,每年至少举办1次入党宣讲教育,同时做好日常谈心谈话,积极引导高知人员向党组织靠拢。(6)配合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非党员骨干教师红色教育培训班、非党员博士生入党教育专题班人员的选派、跟踪培养等工作。

6. 基层党支部:(1)充分发挥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高知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引领,帮助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2)建立在职教职工党支部(特别是教师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委员联系发展高知党员工作制度,每名委员至少联系1人,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加强思想引领,引导帮助他们入党。(3)做好发展高知人员入党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