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一民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浏览次数:214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20181116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孙一民等21人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孙一民任建筑学院院长;

吴波任土木与交通学院院长;

刘传富任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

曾新安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杨中民任物理与光电学院院长;

张卫国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王郅强任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解丽霞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张珂任设计学院院长;

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晋刚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周红玲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

吴妙娴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

雷育胜任学生工作部(处)常务副部(处)长;

朱永东任发展战略与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项聪任教务处处长;

林艺文任科学技术处处长;

江海任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主任;

马红红任财务处处长;

季飞任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赵建仓任广州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