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浏览次数:123

 各学院,相关机关部门: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对《华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自2018级研究生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

20188 22

 

华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2018年修订)

 

硕博连读是指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精神,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类别

硕博连读分为硕博连读(1+4)和硕博连读(2+3)。

硕博连读(1+4)是指从学校在读一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制4年。

硕博连读(2+3)是指从学校在读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制3年。

二、基本原则

1. 申报者只能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

2. 申报者原则上应在所属或相近一级学科内选择专业。若选报所属一级学科以外的专业,需首先征得博士生导师的同意,并需在博士中期考核前修完所报博士专业的硕士必修课程;

3.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毕业前完成攻读博士学位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4. 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士学位。

三、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申报须经原单位同意;

3. 申报者一般应按培养计划修完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优良;

4. 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四、工作流程

1. 申报者每年3月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硕博连读申请;

2. 各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名单及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生工作办公室;

3. 所有申报者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及内容与当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相同;

4. 复试结束后,由招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录取名单;

5. 学校公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即可开始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

2.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将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3. 对于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硕士阶段学校不列入就业计划;

4. 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宜继续培养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转为相应年级硕士研究生。博转硕的研究生在学校批准同意之前,应当向学校交还已获得的博士奖助学金。博转硕的研究生在学校批准同意之后,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硕士生待遇,并需要重新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按硕士研究生毕业;

5. 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期限以《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规定为准;

           6. 本办法自2018级研究生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华南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