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粤组通〔2017〕54号)和《华南理工大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定》(华南工〔2017〕102号),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一)准确把握主题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明确组织实施方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可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
(三)抓好各环节内容要求
1.会前要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查摆问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 “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实际,结合本支部建设情况和个人思想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组织生活会会前, 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民主评议党员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4.充分运用民主评议结果。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党支部发放测评表(附件1),组织党员对所在党支部班子和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汇总统计测评表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党员评议中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并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评选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评选名额及办法详见下文)。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5.整改措施要实要硬。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要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四)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下设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要组织党委(党总支)委员、组织员、特邀党建组织员等人员,对各党支部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
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及其下设各党总支、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及其下设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常务副书记,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织员等。
此次评选对象的重点为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务等一线基层岗位的教职工党员,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副厅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一是班子有力。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队伍一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整体素质优良,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机制完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功能。
四是业绩突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教工党组织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学生党组织在营造浓厚学习气氛、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等方面较为突出,取得师生认可的实际成效。
五是服务到位。着力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2.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一是讲政治、有信念。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讲规矩、有纪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三是讲道德、有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是讲奉献、有作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解决师生困难和诉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一是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二是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积极投身于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先锋筑梦”支部书记原创精品微党课建设工程、中青年教师发展“领航计划”“岭南追梦”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等党建重要工作的组织指导并做出积极贡献。顾全大局,支持同级行政领导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有效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自荐)和审定,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1. 推荐先进二级党委(党总支)。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或自荐)先进二级党委(党总支)8个,报学校党委综合评定。
2. 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含三级党总支,下同)和优秀共产党员。
根据测算,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包括教工和学生)的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数应少于或等于附件3中的名额。
3. 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名额约36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常务副书记5名,二级党委(党总支)副书记4名,学校党委、纪委部门负责人4名,学校党委、纪委部门基层工作人员4名;推荐本单位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各1名(全校评选15人)。学校党委相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组织员4名。各单位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综合评定。被推荐为优秀党员的,如被学校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优秀党员名额由所在二级党组织根据评选推荐情况进行增补。
4. 评选推荐(自荐)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登记表(附件4、5、6)。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3月22日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并在此时间之前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版报党委组织部(zzbzzk@scut. edu. cn)。报送材料包括:
(1)各党支部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2)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报告。报告包含以下内容:详细说明具体做法;测评统计表(附件2);对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3)关于评选推荐(自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的报告。报告包含以下内容:详细说明评选推荐的做法和过程,分别列出先进二级党委(党总支),先进三级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4)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5、6)。
2.4月底前,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名单并进行公示。
3.7月1日前后,学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
4.广州学院评先评优工作自行组织,具体要求参照执行。
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先评优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周密部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质保量完成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先评优工作,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党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表
2. 华南理工大学党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统计表
3. 华南理工大学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推荐名额
4. 华南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5.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6.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