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广东省智慧城市规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7浏览次数:140

校内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学研字〔20171649号)精神,决定自2018223日起启用广东省智慧城市规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印章(见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82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