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思明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41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组通字〔20116号)有关精神,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教师系列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学校批准,决定聘任朱思明同志为教授,聘任上岗时间从20179月起计算。

 

 华南理工大学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