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等3个中心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聘任。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 工程训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聘任名单
2. 轻工与食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
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聘任名单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
工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聘任名单
华南理工大学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