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卫忠等同志职务任免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浏览次数:35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经20171123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卫忠任建筑学院党委副处级组织员;

李美春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党委副处级组织员;

樊丽任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副处级组织员,免去其广东省发酵与酶工程重点实验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荣昆任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处级组织员;

牟艳华任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处级组织员;

周鹏飞任离退休教工党委副处级组织员;

官燕萍任离退休教工党委副处级组织员;

何燕玲安排在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工作,享受正处级待遇;

赵永林安排在工商管理学院工作,享受正处级待遇;

王文锦安排在校工会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罗丽红安排在建筑学院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胡晓凤安排在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刘志延安排在公共管理学院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华南理工大学

20171125日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