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 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
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新要求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育人目标,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全球视野的“三创型(创新、创造、创业)”人才,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保持和增强政治性,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学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更加坚定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
保持和增强先进性,聚焦重点突出问题。提升学校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破解制约当前学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
保持和增强群众性,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引导青年学生成为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1.改革完善机构设置。按照“职能科室+团工委+项目办”的模式设置共青团工作机构,学校团委设置组织宣传、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与综合事务等科室,分校区设置“团工委”并实施延伸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增加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办、青年之声项目办等机构,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工作机构。完善校院两级团委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团委对研究生共青团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学院团委下设研究生团总支(团支部),统一开展研究生各项团工作。优化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团组织设置,以多种形式在青年教工群体中广泛建立团组织。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工作机构。
2.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制度。着力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每名团干部直接联系100名普通青年)等工作要求,密切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建立干部联系基层团组织制度,各级团干部分层次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校团委常委直接联系2至3个学院团委,校团委专兼职干部至少直接联系1个学院团委,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直接联系1个基层团支部,探索实行机关部处中层干部联系学院基层团支部制度。校团委委员及相关干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基层团支部团课,参加1次主题团日活动,进行1次团支部委员谈话,组织1场专题讨论。加强与基层团组织以及团员青年的联系,校团委每月至少走访调研2个学院团委,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学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推动青年师生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实施、决策的全过程。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品牌,促进“挑战杯”“创青春”“百步梯攀登计划”“三下乡”“三走”等项目的规范运行和提升内涵。推进院级活动的项目化和品牌化建设,实现“一院一品牌”“一院一竞赛”。努力实现学校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精简会议、文件,注重运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官方微信微博矩阵、APP等新媒体新技术指导和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合理运用党政评价、师生评议、互学互评、第三方测评等方式,注重对重点任务和专项工作的考核。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各级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为主体,以专业学生团体和学生社团为延伸,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改进校院两级团组织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明确学院团委专职团干对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职责,全面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精简校级学生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定位。明确学校团委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学生会、研究生会1名主席团成员担任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团体的主要负责人,配合学校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及其他专业团体的引导、服务和联系;研究制定《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统筹推动学生社团规范发展。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院两级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校级团代会每3至5年召开一次,院级团代会每2至3年召开一次;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且不低于70%;畅通代表参与渠道,建立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院两级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探索实行校级和院级团委在经同级党委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基本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注重提高组织生活与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的结合程度。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构建“堡垒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三级团支部创优建设模式,着力提升团员和基层团组织活力。创新团建机制,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探索社团建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科研团队建团、海外交换生建团、网络建团等,指导有条件的学院建立青年教工团组织,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立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明确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共同做好团支部和班集体建设工作。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构建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岭南追梦”行动等专项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传播党的政策主张,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强化过程管理和后续培养,增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百步梯英才培育班”开班期数和培养人数;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升师资库建设水平,增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社会调研和“三下乡”等实践教学内容;挖掘社会资源实行联合培养,推荐优秀学员到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实习交流。加强团校培养体系建设,对青马学员、学生干部骨干、团支部书记实施全覆盖、分层次、明重点的培训,深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
8.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引导青年学生工作。增强引导青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思想引导工作具体化地落实到不同类别和层次的青年学生身上。发挥榜样引领、同伴教育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学校办学特色等资源环境的渗透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继续实施“携手计划”,依托生生携手、师生携手、学院与家长携手、学校与企业携手,开展励志讲座、交流分享以及一对一帮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质量。探索“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的资助模式,通过砺行社、思源社、仲明学子服务队等公益社团活动以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引导学生自助自强、自立自信。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月、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等活动,引导学生积极乐观向上。
9.探索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实行“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明确本科生2个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和4个创新能力学分的培养要求,客观记录和认证学生参与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及社会参与等活动经历和成果,转化学分明确记入成绩单,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使其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10. 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加强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等 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学生组织和团体建设,进一步凸显“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赛事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广泛开展具有学术性、知识性、社会性、实践性的科技活动。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结合广东区域特点,依托创业教育学院、校友企业等校内外资源,扶持“大学生双创梦工场”“大学生双创群岛”“大学生双创国际园”“众创空间联盟”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校外双创孵化转化平台形成联动,拓展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和路径,推进国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加大“百步梯攀登计划”“学生研究计划”等学生科研项目投入力度,按照“创业以创新为基础,创新以创业为导向”的基本原则,提升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筑巢”“孵化”“成凤”的速度和质量。建立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国内外知名青年专家、学者、企业家,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部门、行业领导为主体的创新创业导师库。
11. 健全实践育人普遍化参与机制。制定相关文件,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推进社会实践的常规化、课程化、专题化。完善《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按照“全年统筹、全员参与、全程指导”的工作目标和“分期实施、分类引导、分层指导”的工作原则,系统开展寒暑假社会实践和“春运志愿者”“清明义工”等志愿服务品牌活动。规范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引导团员青年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认真组织选拔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广东山区计划志愿者等项目,鼓励引导青年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12.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关注校园弱势群体,探索在学院、班级等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委员),以学生会、研究生会权益部为主要抓手,完善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关注学生普遍性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华工学生权益”微信公众号以及“青年之声”平台等新媒体的作用,拓展维护青年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完善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十大提案”征集评选活动,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13.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加快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结合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的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加强网上思想引领和文化输出,研发和推广一批优秀内容产品,传播积极健康向上正能量,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史、团史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新成果新面貌。打造“青年网军”抢占网络阵地,继续发展网络文明促进会、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队伍,培养一批网络青年意见领袖,健全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大网络宣传监督力度。强化团学组织线上宣传矩阵,着力建设“华工青年”“青年之声—华南理工大学”平台。
14.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建设专兼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校团委班子专职团干部按照“1+2”的模式配置(1人为专职书记、2人为专职副书记),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增配;有计划地推进从优秀青年教师、全日制在读学生中选拔兼职或挂职副书记;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每个学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团干部,团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分别参照科级正、副职干部管理,考核以共青团工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及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探索有条件的学院团委从学生辅导员中选拔1人兼任团委副书记,从青年教师骨干、全日制在读学生中选拔至少2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组织关系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接转。制定《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培养、选任、考核、退出等工作机制。
15.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积极选派专兼职、挂职团干部到各级党校、团校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单位学习培训。建立团干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全校团干部的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健全学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培育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健全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机制。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考核评价、能力特长等,完善学校团干部的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完善学生骨干管理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16. 完善团员发展和团员管理制度。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团员青年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10学时。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规范团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团员主体意识,开展入团仪式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在组织和参加团的活动时亮出团员身份,展现良好形象。严格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并通过各级团代会公开收支情况。严肃团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7.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学校年度工作、党建工作等会议中列入共青团工作专题内容的制度。坚持将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学院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学校党委明确由1名副书记或副校长分管共青团工作。建立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院团委工作汇报制度,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校院两级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学院党组织确定学院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校团委征求意见。完善“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机制,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8.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各级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合理界定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保障团员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学校按照在校学生人均每年不低于40元的标准,以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等形式划拨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根据学校发展同步合理上调;学院适当给予学院团委工作经费支持。学校、学院和相关部门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减免部分场馆租赁费用。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校团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指导同级团组织部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