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2017年8月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卫文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
谢龙汉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宇峰任建筑学院副院长;
王世福任建筑学院副院长;
彭长歆任建筑学院副院长;
季静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
姚小虎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
章秀银任电子与信息学院副院长;
欧阳柳章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胡建强任化学与化工学院副院长;
李擘任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李晓玺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温焕尧任数学学院副院长;
徐枫任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
俞祝良任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罗家祥任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余志文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高英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菊芳任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林璋任环境与能源学院副院长;
吴庆耀任软件学院副院长;
黄敏任软件学院副院长;
黄嫚丽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许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国启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闫坤如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李胜会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黄岩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蔡金亭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武建国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朱献珑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蒋建国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陈娟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陈刚毅任艺术学院副院长;
宋维佳任艺术学院副院长;
高晓波任体育学院副院长;
管少平任设计学院副院长;
张瑞秋任设计学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岗位原任人员所兼任的与本单位合署及挂靠本单位和由本单位代管机构的职务,由新任人员一并兼任。本次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干部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开始交接工作,务必保证工作连续性。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2017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