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13 年修订)》(华南工人〔2013〕53 号),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下:
同意聘用吴刚等40人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刘卅等42人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吴凯等88人为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刘元等66人为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杨杰林等16人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名单及任职资格和聘用时间见附件1。
同意张晓琴1人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资格,马娜等6人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资格,赵彤等9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任职资格,名单及任职资格时间见附件2。
同意聘用吴仲先等4人为技术工二级岗位,陈海伟等7人为技术工三级岗位,温迟飞1人为技术工四级岗位,名单及任职资格和聘用时间见附件3。
附件:1.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任职资格和聘用名单
2.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任职资格名单
3.技术工二级及以下岗位任职资格和聘用名单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201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