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23个议事协调机构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浏览次数:100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华南理工大学章程》,推进依法治校,学校组织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认真研究制定议事规则,推动和规范其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现将经学校审定的《华南理工大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23个议事协调机构的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