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华南理工大学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等45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3浏览次数:153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华南理工大学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开展了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经各单位申请、主管校领导审核和学校研究决定,现对《华南理工大学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华南工政9号)等45项规章制度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规章制度名单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
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