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教办〔2009〕11号 )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华南理工大学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华南理工大学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华 南 理 工 大 学